競爭性磋商公告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及相關法律、法規之規定,上海宣宏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委托,對航衛港等城鄉中小河道整治工程(五期)施工單位檢測采購項目進行國內競爭性磋商采購,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磋商。 一、合格的供應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: 1、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。 2、根據《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》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。 3、其他資格要求: 二、項目概況: 1、項目名稱:航衛港等城鄉中小河道整治工程(五期)施工單位檢測 2、招標編號:SHXM-00-20181107-0914(代理機構內部編號:采招2018-066) 3、預算編號:01-18-33566 4、項目主要內容、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: 5、交付地址:項目現場 6、交付日期:合同簽訂后至項目結束 7、采購項目適用原因: 政府購買服務項目(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); 8、采購預算金額:447200.00元(國庫資金:447200.00元;自籌資金:0.00元) 9、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: 三、磋商文件的獲取 1、合格的供應商可于 2018-11-07 16:30:00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-11-14 16:30:00截止,登錄"上海政府采購網"()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: 2、凡愿參加競爭性磋商的合格供應商可在2018-11-07至2018-11-14的時間內下載(獲取)競爭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參加磋商活動。 3、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其他說明: 注:響應供應商須保證所提交的響應文件、資料的內容真實、完整、有效、一致,如遞交虛假的響應文件、資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供應商承擔。 四、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和磋商時間: 1、磋商響應截止時間:2018-11-23 09:30:00。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。 2、磋商時間:2018-11-23 09:45 五、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和磋商地點 1、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:浦東新區環科路515號1號樓610室 2、磋商地點:浦東新區環科路515號1號樓610室。屆時請供應商代表持磋商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(CA證書)參加磋商。 3、磋商所需攜帶其他材料: 六、發布公告的媒介: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"上海政府采購網"通知,請供應商關注。 七、其他事項 八、聯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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